越南加强对农用物资质量管理
2007-11-6 15:4:52

        据越南贸易信息中心网消息,近日越南农业部颁布03/2007/QĐ-BNN号决定,公布农用物资质量的标准。今后农林植物种籽、动植物种苗、农药、农药原料、兽药、饲料、饲料原料、化肥、化肥原料、种植或养殖的生物制品、农林盐业物资、农林产品仓储物资等产品或商品要实行质量审批管理,农业部门负责对农用物资的质量进行审批管理工作。在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。